(一)安全管理
1.負責安全保衛管理、安防設施管理、園區秩序與環境管理;
2.負責安全生産、消防、職業衛生、環保、防汛等相關工作;
3.負責運行維護保障管理;
(二)基建管理
4.協助所制訂園區規劃及科研用房建設規劃;
5.負責基建項目(含修繕項目、“3H”工程建設項目)立項、工程實施與驗收管理;
6.負責維修改造、年度維修計劃管理;
(三)綜合保障管理
7.負責住房及房産、單身宿舍及博士周轉房管理;
8.負責綠化工程與綠化維護、環境衛生、除雪、收發等物業服務管理;
9.負責餐飲服務管理;
10.負責醫療服務監督管理;
(四)所班子分配的其他職責